畜产品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乡___村_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数量: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按照通常标准。)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部分的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对于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调整。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经有关机构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 其它________。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盖章)
代理人: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盖章)
代理人:_______(盖章)
畜产品买卖合同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供货内容:
序号产品型号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1
2
3
4
5
合计人民币: 元
注明:含13%,含运费。
第二条 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生产。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三包”期为货到之日起壹年。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普包不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资料、工具数量:供方需提供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说明书。
第六条 到货交(提)货方式、地点:南宁市。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南宁市。
第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的标准进行验收。 货到15个作日内必须验收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款到发货 。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有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的,向合同供方所在地人民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供 方需 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畜产品买卖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指标值。
第三条出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标的物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
第二条)标准要求,由出卖方承担(更换合格品或退货),负责期限: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由出卖方承担。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起转移,但买受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时,标的物属于出卖方所有。
第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___天起,于___天内交货完毕方式:买受方自提或由出卖方代办运输,交货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到达地: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受方在收货地点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
第二条)检验,或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提供相关检验依据质量异议提出时间为标的物到达后十五天内期间无异议等同为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安装与调试:出卖人提供相关《产品使用说明书》,如需出卖方技术人员赴现场配合指导,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款到发货。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待货款两清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例,出卖方不能按期供货,每天按货款的0.5%扣罚违约金,迟一天扣罚一天买受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每天按货款的0.5%扣罚违约金,迟一天扣罚一天。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种方式解决:(双方当事人只能选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出卖方收到买受方预付款起生效,至合同所有约定完毕之日终止。
第十不可抗力:遇严重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由双方协商延期或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传真件、合同附件、技术规范、工程图纸等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