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辱骂的程度非常严重,比如长期辱骂、捏造事实辱骂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骂,可以向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要求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侮辱、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
这种情况属于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起诉,而需要向机关控告。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
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人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为公然侮辱他人,拒不道歉,未得到受害人谅解的机关可以治安拘留,此类必须是在公共场所,且现场目击人超过三人,如果是双方当事人,没有第三者,为自述案件,当事人需要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