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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起诉离婚的后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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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起诉离婚的后果具体如下:

1、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2、无过错方也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一般也会判决离婚。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此外,原告需要向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起诉离婚的程序:

1、向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予以立案受理;

3、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综上所述,过错方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只是离婚的请求不一定会得到法隐睁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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