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债权人有:
(一)银行,是公司资金的主要提供者。
银行通过与公司签定债务合约,要求公司以信用担保或财产抵押的形式予以保证,将资金按照合约规定的用途提供给公司使用。
(二)公司也可以通过向投资者直接发行债券来筹措资金。
公司债券是伴随着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发行债券的公司必须是信誉卓著的公司。中国公司发行公司债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资格要求,并且须经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批、核准。
(三)公司的另一个重要的债务性资金来源是从供应商处赊购的原材料和客户预先支付的定金等款项。
一般情况下,公司这种债务性资金来源毋须支付利息,合约只规定到期支付或到期交货以示清结,以及未到期支付或交货的处罚条款,体现一种正常的业务往来和商业利益关系
(四)公司职工是公司的重要的债权人。
职工不仅将其应得的福利投资于所服务的公司,同时还将自身所拥有的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投资于所服务的公司。
(五),名义上并不参加公司的任何事务,但当公司产生了纳税性收入时,就获得了强制性征税的权力。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中国公司债券有哪些分类?
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
①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②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分配利润依据
①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②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3、按是否可提前赎回分为
①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②不可提前赎问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4、按发行目的分类
①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
②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③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
④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5、按有无选择权分类
①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②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