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期间需要向机关报备更换居住地。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取保候审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或者指定的活动范围;如需离开,应当报请批准。
2.《机关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取保候审人员更换居住地的,应当在3日内向原居住地的机关申请注销居住证,并向新居住地的机关申请办理居住证。
3.《机关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不得更换居住地,如需更换应当报请批准。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机关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间更换居住地需要向机关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