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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员的个人年终总结(3篇)

来源:浩特汽车网

税务人员的个人年终总结

  日前,我公司接到了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xx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回顾积极进取、认真拼搏、团结奋斗的20xx年,我公司不仅获批湖北省AAA级税务师事务所;我公司发展趋势蒸蒸日上,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公司已实现销售收入1151.95万元,比上年增长14.83%,20xx年度是我公司创新管理年,主要工作重点是提高执业质量和加强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并严抓执业质量管理、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和收费管理等方面,以及风险基金提取、结余、使用等工作,卓有成效。下面将我公司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抓执业质量管理,铸就优质涉税平台。

  我公司自20xx年成立以来,一直以“遵从税法,合理纳税”为宗旨,秉承“重税事、重专业、重事前、重日常、重及时、重资源、重反思”的涉税理念,在湖北省、市国地税、科技局等部门的支持下,铸就了全面优质的涉税服务平台。

  特别是20xx年,我公司高层领导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了详尽、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具体表现在:

  1、依据《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基本准则》,结合我司以税务代理及纳税筹划为主的业务特点,制定了《常年代理管理制度》及《专项代理管理制度》,遵循合法、合理、胜任、责任原则,做到执业中保持负责态度,实施服务程序,控制执业风险,承担执业责任。

  2、项目负责人根据服务项目的复杂程度、风险状况和时间等情况,制定相应的涉税服务业务计划。了解委托人的业务和经营情况,了解约定事项的会计、税收资料情况及主要特点,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专业判断,并根据服务内容和约定出具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3、我公司全体员工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基本准则》,精诚团结,努力拼搏,地完成了各项涉税工作,并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取得客户的满意和尊重。

  二、落实风险基金管理,设立专门账户核算。

  为了增强职业风险意识,完善责任保障机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我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税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4号),设立专门账户核算。具体表现在:我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前,以本年度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收入为基数,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并纳入专门账户核算,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控制了职业风险。

  三、规范业务收费管理,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注税行业从产生到现在只有十多年时间,目前各个事务所在执业准则、规范、流程等方面还很不统一,更缺标准,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公司为了提升业务层次和质量,统一我们的执业流程和标准,打造品牌影响力和行业竞争力,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在业务收费管理上更是力求规范化、标准化、精益化。我公司从业务合同签

  订起,严格执行《湖北省税务师事务所鉴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均符合《湖北省税务师事务所鉴证服务收费标准》,从未采用不正当手段压价竞争或招揽业务,不仅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而且深受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四、勇担社会公益责任,奉献爱心发挥光热。

  我公司在提升整个集团业务层次,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努力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在20xx年10月,我公司收到一封来自拉萨彩岛福利特殊学校的感谢信。信中谈到:感谢公司全体员工为学校残疾孤儿捐助衣物,这19箱爱心衣物从武汉辗转到,再由工作人员直接送到孩子们手上,不仅为他们提供了无私的帮助,而且为这些残疾孤儿送去了温暖和关爱。

  作为一家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关注慈善,热心公益”已经成为我公司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发展的十几年里,我公司一直通过爱心捐助的方式,彰显企业的社会责任。

  过去的一年,虽然我公司员工上下一心,共同努力,做了许多事情,但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例如要多开展一些增进企业凝聚力的企业文化活动,建立适合员工发展的职业薪酬体系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继续以勃发的英姿和拼搏进取的精神,打造税务代理服务行业的优秀品牌,努力成为具有影响力的专业税务代理服务旗舰企业。

税务人员的个人年终总结

  回顾过去的半年,我在领导的指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刻苦学习,勤奋踏实工作,清正廉洁,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学习和工作生活上都取得新的进步,现将我半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加以总结。

  一、在学习和思想方面,多层学习,内强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能结合理论与实际工作进行分工,自加压力,有意识要求自己多学一些,学好一些,学深一些。在学习内容的安排上,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事和大政方针,主要学习了党的__大和党的__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党风党纪等,学习中做到“四勤”,即勤看,勤听,勤记,勤思,通过学习,我提高了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精神上感觉更加充实。

  二是按照市局(公司)教育活动安排,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的工作报告、在全市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盛市局(公司)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等指定篇目,书写笔记,与同事互相交流、互相切磋,通过学习切实认识到教育活动非常及时、非常必要、非常重要的。

  三是注重专业技能方面的学习,以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不断为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融入追求更新更丰富的知识学习中,把所学融入工作、用知识提高效率。

  二、在工作方面,勤奋务实、尽责尽职

  在工作中,我能够保持思考的心态,对于工作经验及时总结,对于缺点及时改正,通过不断的思考和积累,逐步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作为一名党员,我始终以身作则,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恪尽职守,执着追求,服从领导分工,在科室工作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分担部门工作,与同事凝心聚力,共同开展好部门工作。对待工作,我紧紧围绕服务基层的理念,严格坚持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对每一份报告都做到严要求、高效率,以求为基层的执法工作提供更好地服务。

  三、在生活上,积极向上、遵章守纪

  在生活中,我能自觉做到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平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注重日常生活作风的养成,坚决抵制了腐朽文化和各种错误思想观点对自己的侵蚀,做到了生活待遇上不攀比,要比就比贡献、比业绩;作风上艰苦奋斗,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现象的滋生蔓延;纪律上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丰碑无语,行胜于言,总结是为了更好的行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20__年,请党组织继续监督和考验我,我将以坚刚耐苦、勤劳自励、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状态,牢记使命,不断超越,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税务人员的个人年终总结

  根据浙地税函[20xx]67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分局依据“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工作原则,对教育业(内设校外培训业、驾校培训业)和工业企业等行业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项纳税评估。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教育业——完善“以票管税”征管措施

  (一)校外培训业

  1、具体做法

  (1)科学确定评估对象。抓住选评对象的源头,将评估效果最大化。在选择评估对象过程中,采用人机结合的办法,充分运用《地税信息系统》和各类外部信息,并以此为依托,从中提取信息比对异常的教育培训企业。

  (2)着力提高评估水平。保证评估质量,提高评估人员水平是关键。分局采取了集中学习、借鉴经验等方式做好专项评估前的业务准备。一是召开科室会议,集中布置了评估工作计划及步骤,对培训行业相关税收业务进行梳理学习。二是做好经验交流,从市稽查局调阅培训教育案件案卷进行学习借鉴,提高业务水平,为下一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打好基础。

  (3)强化案头数据分析。通过上门送达纳税评估通知书,并请企业填报各项评估表证等方式,全面收集企业情况资料。通过《税友龙版》查询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开具等情况,结合纳税人自查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问题,找出评估疑点。在掌握纳税人基本情况、日常纳税情况、管理等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拟好约谈提纲,把握约谈的主动权。

  (4)深入开展摸底调查。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工作中认定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除了要求纳税人配合、主动承认问题外,更从开具与实际申报情况的差异、成本核算漏洞、培训收费流程等线索展开提问,并对企业之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判断,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

  2、工作成效

  (1)本次评估共查补税费205046.38元,其中营业税91678.32元,城建税6938.18元,教育费附加2750.36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833.56元,个人所得税821.20元,企业所得税62750元,土地使用税35749.76元,印花税15元,水利建设基金2510元。

  (2)建立起“服务型”纳税评估模式,融洽征纳关系。在评估过程中,就疑点问题与企业人员进行约谈,面对面地交流。通过辅导达成共识,促使纳税人提高纳税遵从。同时,对轻微的违法行为采用了以自查为主的办法,做到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融洽了税企关系。

  (3)统一了表证文书,重视流程规范。规范评估程序,完善评估办法。按照龙版系统评估管理流程操作,规范评估文书,使用统一的表证文书,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制作纳税评估报告。严格执行文书管理办法,做到一事一送达。在文书的填写上,保证当事人和评估人员亲自签字,使文书成为评估过程中一项重要有效的`法律依据。

  (4)明确了早期教育培训机构的纳税管理,防止征管漏洞。此前各类早期教育培训机构参照幼儿园管理,依照幼儿园办学程序,获得教育办学许可证,并办理民政登记手续。此次纳税评估就此问题专门请示了省局,明确了对婴幼儿早期教育培训机构不能参照幼儿园管理,而应按培训业征收营业税,堵塞了征管漏洞。

  3、存在问题

  (1)早期教育培训机构参照幼儿园管理,未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

  (2)对取得营业收入但一直零申报营业税等税种的企业,未及时监控。

  (3)“以票控税”落实不到位,收入数据失真。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加强税法宣传辅导,提高纳税意识。税务机关要充分地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平台大力加强税收宣传。同时及时地总结日常管理及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案件,及时地利用各媒体进行多渠道的宣传,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2)加强税源信息监控,强化比对工作。充分地运用信息化系统,加强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开具等基础信息与企业的日常申报信息的比对,以便尽早地发现日常征管中的申报异常单位,及时纠正企业错误纳税行为。

  (3)加强票证管理,实现以票控税。对企业加强宣传及培训,加强行业检查与评估。针对规模较大、有固定的生产经场所的培训机构或个人,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纳税评估,加大恶意偷逃税款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提高消费者索要正规的意识。

  (二)驾校培训业

  1、具体做法

  (1)调查带动,加强源头控管。一方面,利用《税友龙版》一户式查询功能,对辖区内驾校的经济类型、征收方式、税种鉴定、近期纳税情况及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清查摸底,了解各驾校的基本情况。另一方面,走访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收集各驾校的考试报名清单、考前入场训练次数、考试合格人数等材料,全面掌握第一手基础数据。

  (2)宣传拉动,强化税法普及。召集各驾校财务负责人,举行驾驶员培训行业评估辅导会议。要求各驾校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自查自纠自觉性,主动补缴税款;针对该行业的共性问题,向与会人员宣传营业税应税收入范围、个人所得税计征依据等法律规定及相关法律责任,并统一费用扣除口径,提升驾校的税法遵从度。同时,全面梳理驾培行业相关减免税优惠,对满足优惠条件的驾校,及时提醒、辅导,提高宣传实效性。

  (3)评估促动,做到应收尽收。结合驾校招生人数、学员考试情况、教学车辆总数以及物价局的收费标准等客观涉税信息,确定驾培行业在本次评估中不同年度、不同车型的计税标准,构建以核定预征率为核心、低利润率预警为基础的驾培行业纳税评估体系。同时,鉴于各驾校的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不一致性,以及企业申报收入不实,财务管理不规范,查账征收企业普遍利润偏低等因素的存在,本次评估自查驾校的企业所得税以不低于行业整体利润率为标准计征。

  2、工作成效

  按照企业上报的纳税评估自查表,结合前期调查掌握的基础数据,与《浙江地税信息系统》的综合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辅导企业进行纳税补申报。本次督促自查的13家企业中,除1家正进行调查外,其余14家企业共查补地方税费(含滞纳金)322。45万元。

  3、存在问题

  辖区内驾校账务不健全、反映收入不完整、开具不规范等。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提升纳税意识。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大力加强税收宣传效果,特别是对涉税的典型案例,及时地进行多渠道的宣传,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2)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强化信息比对。对第三方信息的取得保持常态化,充分地运用信息化系统,加强比对分析,减少征管漏洞,强化税收征管。

  (3)加强管理,实现以票控税。税务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开票要及时规范,特别是要足额开具,同时提高消费者索要正规足额的意识。

  (三)“校外培训业”“驾校培训业”作为教育业在纳税方面的共性和应对策略

  1、共性主要体现在:经营者的纳税意识淡薄,财务核算、票据使用不规范;申报纳税数额与庞大的培训人数明显不匹配;代收费收入开具白条不入帐、纳税不足;未按照规定使用;财务核算不规范,收入不真实;主动申报纳税意识淡薄。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

  2、完善“以票管税”措施,加大监控力度;加大税收执法力度,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加强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意识;加强与当地党政的联系;建立与教管、车管、运管和社保等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

  二、工业企业——探索“以电控税”征管模式

  1、具体做法

  (1)加强数据采集。与国税部门开展合作交流,进行相关涉税数据交换,调取上年度辖区内工业企业用电量和电力部门供电量数据,建立专电数据库。

  (2)加强实地走访。利用基础数据进行清查,重点摸排一表多户企业,对漏征漏管户,要求按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税款,着力培育税收新增长点;对正常管理户,要求同电表下企业各自安装电表,确保用电数据准确性。

  (3)加强数据应用。整合销售额、用电量等基础数据,设置用电量与销售收入的比值为分析指标,设定最耗电行业的电销比为最低预警线,认定比值低于该预警线的企业为异常企业,减少“以电控税”模式推行阻力。同时,根据“以电定产,以产定销,以销定税”的方法,依据用电量套算出销售收入,并与企业同期申报的销售收入进行比对,科学、合理确定纳税户应税额,堵塞征管漏洞。

  (4)加强辅导。一方面,召集电销比异常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详细讲解“以电控税”测算依据,帮助企业甄别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提高税款征收精确度;另一方面,通报各企业用电量和申报情况,并发放自查表,要求电销比异常企业做好自查自报自补工作,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5)加强长效建设。通过金东区工业企业的试点运行,检验工作方法,为下一步辖区内全面推广“以电控税”模式奠定基础。同时,合理配置征管力量,明确管理责任,保证电力信息采集到位、纳税评估分析到位、税款征补足额到位,充分借助“以电控税”模式,提升税收征管水平。

  2、工作成效

  20xx年1—9月份,累计组织金东区工业企业和生产行业税收收入xx万元,同比增长x%、增收x万元。

  3、存在问题

  由于个别企业对税法理解的偏差,其取得的营业收入一直在国税申报,而未申报营业税。未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有些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和使用,以自行印制或购买的收款收据作为收入确认的原始凭证,不开具或不全额开具。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深入工业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利用下户巡查、业务培训和税企座谈会等机会,向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做好评估的耐心宣传解释,力争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使纳税评估工作在整个行业能够顺利铺开。

  (2)加强行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控分析。坚持定期下户巡查,跟踪核实企业的产品销售和耗能用电情况,并制作管理台账进行详细登记。建议市局省局层面,积极建立部门间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对每月从供电部门及时取得企业的用电度数等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全面掌握企业落实情况,并根据存在问题制定应对措施。

  (3)及时跟进未达标企业的整改工作。对偏离税电系数较大的企业,组织企业查找原因,进行专门的纳税辅导,跟踪企业落实整改情况,使其早日找出原因或纠正错误。

  三、其他行业

  在今年的纳税评估中,分局在规定项目评估企业的筛选上有新的突破。在水利业和居民服务业中,分别选取等公司作为评估对象,获取相关涉税信息,整理计算税收风险指标,为该两行业税收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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