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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租赁合同(5篇)

来源:浩特汽车网

土地流转租赁合同

  发包方:射洪县太和镇南井沟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重庆强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建立农业产业观光园,进行农村土地综合开发和乙方自身发展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向甲方租赁土地 亩建设南井沟农业产业观光园项目。

  二、租赁期限20xx年。(国家规定土地承包期限内)

  三、租金及兑现方式:乙方在租赁期内,每年每亩租金按800元计算,合计 元。(租期每到20xx年在800元/亩的基础上增加5%)。

  四、租金兑现时间:乙方每年在元月 日内向甲方全部兑现次年的租金。若乙方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的土地。

  五、乙方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调整农民承包地时,则由甲方负责调整,乙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签订续租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乙方租期满后必须恢复原有地形地貌和土地还耕。还耕后,乙方须向甲方赔偿一季青苗费,以600元/亩计算。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时土地在租期内,国家的赔偿属乙方所有,地面设施也属乙方所有。

  六、乙方租地范围内的农民搬迁,由甲方负责落实农户新建的宅基地,搬迁和建设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同农户协商解决,搬迁和建设农民新房的资金由乙方支付给农民。农民原有的宅基地属乙方使用。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如需终止,须经双方同意,否则,由违约方承担直接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达成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的履行,不得因双方的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

  十、各农户土地面积和签字附后,作为合同附件。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报送太和镇、紫云事处,南井沟村村民委员会各一份。

  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土地转租于他人,如需转租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合同方可生效。

  监督单位: 南井沟村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签字: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土地流转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第 村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写: )稻谷,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整),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且每年递增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负担按国家有关、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8.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9.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贰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0.5‰承担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七、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但不限于租金减免事宜)。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富兴乡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宁县人民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备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村委会:

  (章)签订地点: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流转租赁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流转土地用途,用于大棚蔬菜生产。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十五年,从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合计 亩。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土地流转费以现金支付。自20xx年10月1日始至20xx年9月30日止的3年内,每亩每年租金为1000元。此后每年的租金按1000斤小麦计算,按当年10月1日前后十天的市场均价计算,但基础价格不得低于1000元。

  第一年的租金于签订本合同时交付年租金的10%为订金,20xx年的10月1日前交付4万元(含订金),20xx年6月15日前交清下欠当年租金,第二合同年即自20xx年10月1日始于每合同年的6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本年度租金。如逾期交付由乙方按日3%承担违约滞纳金,逾期30日,除由乙方如数交租金和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合同到期后,由乙方如数原状交回该土地。

  2、合同期内,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行使合法经营权,甲方不得干预。但可予以适当协助,并帮忙调解本村和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出现荒芜和毁地取土等现象,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损失。

  4、合同期内,不得私自分包、转包、转租或其他形式的流转。

  5、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相应损失由乙方负担,相应租金应如数缴纳。

  6、合同期内,如国家征用该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

  7、乙方需用工,甲方村民优先。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1、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3、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6项情形的;

  4、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5、订立合同所依据国家发生重大调整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转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发展油茶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将坐落在 宜林荒山共 亩,流转租赁给甲方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种植油茶并经营。其地块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小班位置图)

  二、山地流转年限为3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归乙方所有。

  三、山地面积的确认以柘荣县林业局技术人员测定的数据为准,双方不得有异议。

  四、山地流转费用以租金的形式计算,双方协商同意前五年(即签订之日至五年内)免收租金,第六年开始每亩每年以100元计价,共 元(大写人民币 元)。

  五、乙方应征求村见,处理好邻里山界、村与村、户与户之间关系,并为山地流转办理林权证提供所有相关材料,且无条件协助办理林权证相关手续。

  六、甲方在山地流转租赁期间,因植树造林需要架设的管道、灌

  七、甲方取得山地承包流转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或种植油茶。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允许的范围内,甲方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包括林权证),乙方不得干涉。

  八、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规的前提下,允许甲方自主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流转所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因下列情形而改变。

  1、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变动;

  2、甲乙双方名称变更;

  3、甲乙双方变化。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补充,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转租赁合同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为发展油茶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_荒山共___________亩,流转租赁给甲方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种植___________经营。其地块东至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 。(附小班位置图)

  二、山地流转______年限为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后归乙方所有。

  三、山地面积的确认以柘荣县林业局技术人员测定的数据为准,双方不得有异议。

  四、山地流转费用以租金的形式计算,双方协商同意前______年(即签订之日至______年内)免收租金,第______年开始每亩每年以___________元计价,共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五、乙方应征求村见,处理好邻里山界、村与村、户与户之间关系,并为山地流转办理林权证提供所有相关材料,且无条件协助办理林权证相关手续。

  六、甲方在山地流转租赁期间,因植树造林需要架设的管道、

  溉、道路以及管理房等基础设施,乙方应无条件支持,不得干涉或另收取任何费用,若有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甲方取得山地承包流转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或种植油茶。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允许的范围内,甲方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包括林权证),乙方不得干涉。

  八、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规的前提下,允许甲方自主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流转所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因下列情形而改变。

  1、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变动;

  2、甲乙双方名称变更;

  3、甲乙双方变化。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补充,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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