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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二次起诉一方还不同意会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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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决定离婚的,然而对方不同意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起诉,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如果人民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的,过了六个月之后可以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啊

若还想离婚,可收集相关证据进行第三次起诉,但应当注意《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对方不同意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对方不同意会不会判离,需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规定,在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经过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这时候就会判决准许离婚。这是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允许离婚的一种情形。

如果提起离婚诉讼一方有新的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也会根据新的证据和新的情况,判决准许双方离婚。换句话说,无论是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还是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都要遵循夫妻感情确实已破裂这一准则。夫妻关系没有恶化这个标准,一方的离婚请求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因此,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拒绝同意离婚的,一般来说,不会轻易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想要与对方离婚的,就必须向人民证明对方存在: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家暴、虐待、遗弃等法定情形的行为。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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